信息公開
主要從事安全評價、化工技術開發、技術咨詢、安全標準化咨詢、評審、區域風險評估及企業安全技術領域相關服務
| 項目名稱 | 浙江樂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年產30噸MX-C、100噸4-AA、 600噸3-氧代技改項目 (一期年產600噸3-氧代技改項目) 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報告 | |
| 機構名稱 | 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 |
| 被評價單位 | 浙江樂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簡介 | 浙江新東港藥業成立于2001年,屬樂普(北京)醫療器械公司旗下主要制藥公司,位于浙江臺州化學原料藥產業園區椒江區塊(注冊地址:臺州市椒江區濱海路29號),公司占地近300畝,主要從事抗感染類、抗腫瘤類、心血管類及神經系統類等系列藥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導產品有諾氟沙星、阿托伐他汀、鹽酸舍曲林等原料藥及制劑。公司十分重視產品質量,先后通過了中國CFDA、美國FDA、英國MHRA 、歐盟COS、日本PMDA、韓國KFDA和斯洛文尼亞等GMP認證與注冊,多個品種在國際上占有領先地位。2019年實現營業收入近15.7億元,創營業利潤7.09億元。 因公司戰略發展需要,2018年6月29日召開公司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表決決定將浙江新東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名稱變更為“浙江樂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8年7月24日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的《營業執照》,完成相關變更手續。 為配合臺州市椒江區醫化產業轉型升級,調整企業產品結構,提高生產裝置的安全可靠性及產品的生產質量,浙江樂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決定投資8000萬元,即在原有的505車間、506車間、603車間新增生產設備,實施年產30噸MX-C、100噸4-AA、600噸3-氧代技改項目。 現因企業改造進度及生產需求,浙江樂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年產30噸MX-C、100噸4-AA、600噸3-氧代技改項目分期進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本次驗收為一期年產600噸3-氧代技改項目的安全設施竣工驗收。 浙江樂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年產30噸MX-C、100噸4-AA、600噸3-氧代技改項目(一期年產600噸3-氧代技改項目)涉及危險化學品二氯甲烷的回收套用(車間內就地回收),故本項目為危險化學品生產項目。浙江樂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年產30噸MX-C、100噸4-AA、600噸3-氧代技改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總平面布置均由浙江天成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完成,項目于2017年12月18日由浙江泰鴿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完成設立安全評價,于2017年12月25日取得臺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核發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臺危化項目安條審字【2017】010號);于2017年12月由浙江天成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完成安全設施設計專篇,于2018年7月10日取得臺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核發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臺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18】第012號);后企業因原擬采購設備的考查與選型的變化、工藝流程的優化、環保要求提升、部分專業設計標準的變更等原因,與原有安全設施審查時相比發生了部分變更,于2020年7月由浙江天成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完成了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報告,并于2020年8月5日取得了臺州市應急管理局核發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臺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20】第021號)。 目前浙江樂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年產600噸3-氧代技改項目相關建設工程已竣工,各項檢測檢驗、人員培訓均已完成,現企業擬對年產30噸MX-C、100噸4-AA、600噸3-氧代技改項目(一期年產600噸3-氧代技改項目)組織進行安全設施“三同時”驗收和申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變更,因此需進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受浙江樂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對其年產30噸MX-C、100噸4-AA、600噸3-氧代技改項目(一期年產600噸3-氧代技改項目)進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1號)、《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1號,第79號修正)、《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5號,第79號修正)等法律、法規、規范的相關規定,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組建了評價項目組,收集了與評價項目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資料,對建設項目現場進行了認真勘察和檢查,對建設項目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了詳細辨識與分析,采用安全檢查表法對建設項目進行了符合性評價,并采用危險度評價法對可能發生的事故及其嚴重程度進行了預測,針對項目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了對策措施。在此基礎上,編制了本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
| 項目組長 | 許可水 | |
| 技術負責人 | 陳業鴻 |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琴 |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許可水、盛瑋瑋 | |
| 報告審核人 | 童澤文 | |
| 參與評價工作 | 安全評價師 | 許可水、盛瑋瑋、童澤文、陳業鴻、王琴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許可水、盛瑋瑋、童澤文、陳業鴻 | |
| 技術專家 | ||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 | 人員 | 許可水、盛瑋瑋 |
| 時間 | 2021.3.5 | |
| 主要任務 | 勘察現場、收集資料 |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1.4.12 | |